丝绸之路在线网讯 2018年2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第了八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84处。吐鲁番市19处文物单位成功列入名单,其中高昌区11处,鄯善县4处,托克逊县4处。
为切实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”要求,吐鲁番市按照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,紧紧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,坚持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文物工作方针,加强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科学规范的管理,确保吐鲁番文物遗址的安全。
截至目前,吐鲁番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,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6处。(吐鲁番市文物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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