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决定》(新政发【2016】111号)精神,以及我市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过程中,各部门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意见,拟定了“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目录,新增、调整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(征求意见稿)”,现征求你们意见。各部门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tlfdqbb@163.com。
2.传真:8523230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。
附: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目录(征求意见稿)
新增、调整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(征求意见稿)
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
2016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