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乌鲁木齐9月16日讯记者隋云雁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:乌鲁木齐今年新增26处异地身份证办理点,现共有30处。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、在乌市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,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、证件损坏或丢失可选择就近受理点办理。
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,2016年11月,乌鲁木齐市开始实施异地身份证受理业务,11省份的居民可在4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,如今内地所有省区市符合条件的居民都可办理。
居民办理异地身份证业务需要持乌市居住证或《居住证登记申领凭证》,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可持有效学生证或在校证明,可申请办理到期换领、损坏换领及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。其中,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必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。
“申请人提交申请60日内,可以领到新的身份证。”民警介绍,申请人凭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到受理点领取证件,现场进行指纹核验、证件核验,换领证件的应当交回旧证。
民警介绍,有五种情形是不予办理。首次申领身份证的不予办理;相貌发生变化较大难以确认的不予办理;核验申请人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身份情况发现异常的不予办理;有伪造、变造、买卖、冒领、骗领、冒用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驾驶证和买卖、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不予办理;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办理。
来源:新疆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