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事项:申请恢复中国国籍
办理内容:申请恢复中国国籍
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
申请条件: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,具有正当理由,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。
申请材料:
(1)外国护照复印件;
(2)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;
(3)提供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;
(4)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恢复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。
办理程序:
(一)填写《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》。
(二)提交要求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。
(三)提交相应证明。
收费标准:申请费:50元;复籍证书200元
办理期限: (暂无具体规定)
办理单位:
受理恢复国籍申请的机关,在国内为当地市、县公安局;在国外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。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;公安部授权各驻外使领馆审批外籍华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。
来源: 公安部网